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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擦擦嘴,起身庄重地行了个书生礼,复又坐下,说道:“多谢小姐。
小生名叫谭文青,京郊人士,今年十七岁,家中独子。
自幼不敢说饱读诗书,却也是父母细心栽培。
只是我书读得多了,懂得些道理,却无意仕途,反而流连于山水之间。
不料我外出吟诗作乐之时,家中夜里突遭大火,等我得知消息回来,一切已尽毁于大火之中,无踪无迹。”
说道这里,他又流下了许多悔恨的泪水:“双亲在时,不知奉养。
等双亲故去,方悔已迟。
可怜我堂堂七尺热血男儿,竟无缚鸡之力,种田也不会。
为了填饱肚子,只能厚着脸皮挨个店铺去求工作。
期间也有人看我可怜,想着施舍于我些银子。
可我不想要,我只想要自己付出辛劳亲手换来的银子。”
此人,夏紫嫣该说他有傲骨呢,还是迂腐不化呢。
但这种性格,做她的帐房却最合适不过了,就是不知道此人能不能顶住大笔银子的诱惑。
夏紫嫣颔首,说道:“嗯,你的身世我们已了解。
我呢,今天新开了一家叫霓裳羽衣的成衣店,却缺个底实帐房。
你说你家已经毁于大火,想必也无地可住吧?”
谭文青点点头,这几天他只是随意在外找个墙根靠着胡乱歇息一夜,还好天气已暖,夜里也不凉。
但他眼睛却精亮地说道:“霓裳羽衣?你是……”
顿了下,给自己打打气,激动地继续说道:“妍儿姑娘?”
妍儿姑娘果然出名,是不是已经妇孺皆知了,夏紫嫣无奈地点点头。
谭文青激动地说道:“怪不得我看着姑娘眼熟。
百花节时家里还没出事,我也去参加过。
姑娘作的两首诗,直至现在我都耳熟能详,太优秀了,好诗!”
夏紫嫣心虚地笑笑,是心虚,不是谦虚。
“今天听大家都在谈论霓裳羽衣和妍儿姑娘之事,没想到我竟能有幸为妍儿姑娘做事,真是太荣幸了。”
谭文青的脸激动之下胀得红红的。
夏紫嫣自动忽略此话题,继续说道:“我那店铺二楼正好空着,谭公子可以入住,包吃包住,每月给你四两银子,以后每年涨一次,一次一两。
如遇店里赢利甚多之时,会有额外的奖金,可好?”
有人管自己吃住他已是极为满足,还给这么多钱,谭文青感觉自己遇到了大善人:“为妍儿姑娘做事,不要银子也是我的荣幸。
妍儿小姐可以唤我文青。”
看来遇到自己的狂热粉丝了,夏紫嫣付好钱领着两人回到店里。
交给芸儿,教他熟悉一下。
顺便让紫儿带人去为谭文青买日常生活用品。
却说相府大小姐夏紫语,今日拍卖之事她已有耳闻,试问哪个爱美的女子对漂亮衣服有抵抗力,何况还是天光蚕丝布加人人称赞的新款式。
所以早上夏紫语也带着丫鬟婉春和两个下人出来了。
来到望江楼,进门费十两银子。
十两银子对夏紫语可不算什么,他们一行四人也不过四十两。
但又听说十两银子只是在大堂里站着,有没有坐的地方还两说。
而要进包间最少得一千两银子。
一千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,得经过丞相允许。
而如果在大堂里,哪怕是有坐的地方,堂堂相府小姐,也是有够丢面子的。
再说光包间费就一千两了,衣服的价格可想而知,自己的丞相父亲肯定是不会花这么多银子给自己买衣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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